城市公共設施清洗,保潔服務,餐廚垃圾處理,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道路工程、單跨跨度20米以內橋梁工程、公共廣場工程、2萬噸/日及以下給水廠工程、1萬噸/日及以下污水處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給水工程、污水泵站工程、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工程、直徑1米以內供水管道工程、直徑1.5米以內污水管道工程、總貯存容積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氣貯罐場(站)工程、供氣規模5萬立方米 /日燃氣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低壓燃氣管道工程、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及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內熱力管道工程及生活垃圾轉運站工程施工(國家有專項許可的經批準后方可經營)。
市政工程施工;大型市政道路排水工程和垃圾場等環衛設施的項目代建;工程項目咨詢代理;戶外媒體的開發;戶外廣告運營;廣告的策劃、設計、制作與發布;園林景觀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裝飾材料銷售;園林綠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養護和銷售;市場調查;計算機信息技術咨詢;市場營銷策劃;計算機網絡系統、安防系統的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專用車輛改裝;汽車( 不含小轎車)及配件的批零兼營;貨物進出口(不含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出口業 務);市政工程機械、環衛環保設備制造;鋼結構設計加工銷售;玻璃鋼制品、玻璃鋼纖維加工;機場道路施工;機場總體規劃工程設計服務;場道、目視助航工程設計服務;通信、導航、航管及航站樓弱電工程設計服務。(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宗旨:為環衛事業發展提供系列服務。業務范圍:負責全區環境衛生和環境衛生行業的管理和全區垃圾的處置工作。
宗旨: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業務范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城市環境衛生監督。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管理,收運居民生活垃圾,清運轄區單位委托代運的垃圾和居民建房委托代運的建筑垃圾,接受區城管局委托收取轄區單位及居民衛生費。
市政環保工程、建筑環保工程的施工;環境污染處理、水環境綜合治理、垃圾處理;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治理設施運營;環保技術的開發、設計及技術咨詢服務;環保設備的銷售;普通貨物道路運輸(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汽車改裝;汽車(不含小轎車)銷售及相關服務;汽車零配件、機械設備、建筑材料、金屬材料、五金工具、電子產品批發、零售;清掃保潔服務;排水工程施工;綠化工程施工及維護;電動環衛車的制造和銷售;環保機械設備及其配件研發、制造、加工、銷售、租賃和技術服務;土建工程及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自營或代理各類商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專用車輛及環衛環保機械設備的研發、制造和銷售;環衛垃圾箱的研發、制造和銷售。(依法須經審批的項目,經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