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筑渣土、建筑材料、土石方的運輸;土石方工程施工、填埋;城市生活垃圾清運服務;普通貨物運輸。(依法需經批準的項目,需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發電和售電。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筑垃圾運輸、處置、加工;節能磚加工銷售;洗車。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樓宇管理;房屋修繕管理;設備管理及維修、保養管理、車輛運行及看護,秩序維修管理,清潔環衛管理,綠化管理;消防管理,物業保險管理,物流管理,倉儲管理。)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城鎮基礎設施及配套項目的投資及綜合開發建設、市政項目的投融資與建設業務;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經營業務、土地開發與整治及土地收儲、房地產開發及保障性住房建設、城鎮管理、物業管理、建筑工程設備租賃、城市建設項目的決策咨詢、項目管理、經營代理、倉儲、信息咨詢服務、建筑材料的生產及經營等業務;水利基礎設施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經營管理、屬縣級管理大中型和小(1)型與小(2)型重點水源工程;城鄉供排水、人畜飲水工程;流域開發與治理、城市防洪水環境治理與水土保持等;水利項目對外投資開發合作、工程咨詢服務;城市道路、市政公共配套設施、社會服務配套設施項目的建設、經營和管理;公路建設與管理;旅游資源開發、投資、運營及管理,旅游設施及配套工程建設;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
改善城市環境,構建和諧人居社會。全縣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維修和管護;市容市貌管理;縣城城區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清運工作;縣城公共廁所的維護、管理、保潔工作。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筑垃圾回收處理及再生利用和銷售)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垃圾清運;銷售:環保設備、環保產品;市政公用工程;物業管理服務。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城鄉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和處置管理;大氣污染防治;危險廢物治理;新能源發電、火力發電、污染修復和固體廢棄物處理工程的咨詢、設計、總承包服務;園林養護、保潔;河道、水域清理保潔、下水道清污;移動廁所、固定廁所服務、保潔;餐廚垃圾、污泥、糞便收集、運輸與處置;廢舊物質的回收與利用;垃圾焚燒發電;環衛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程相關的設備銷售;機械與設備租賃。)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城市建筑垃圾的清運、填埋;景區開發建設;園林綠化;水土保持治理。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筑垃圾、渣土運輸及填埋;土石方開挖;經果林、花卉種植及經營;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的銷售;市政工程施工;公路修建及養護;房屋建筑施工及裝飾;水泥的銷售;承接:裝飾廣告工程;普通貨物運輸;水電安裝;車輛租賃。)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筑垃圾、渣土運輸及填埋、土石方開挖、基礎設施建設、特色農業種植及經營;銷售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園林綠化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公路養護及修建;房屋建筑施工及裝修;砂石的開采與銷售;水泥銷售。)
許可經營項目: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一般經營項目:垃圾填埋場經營管理;物流服務。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建設岔河垃圾填埋場)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垃圾衛生填埋、醫療垃圾焚燒。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利用、衛生垃圾填埋場托管運營、環保工程設計施工。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境項目投資、管理(以上范圍不得從事銀行、證券、保險等需要取得許可或審批的金融業務);生態環境治理;環境工程設計、施工;污水處理;河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清運;垃圾填埋場托管運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微生物技術研發、運用。)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戶外環衛保潔;室內家政保潔。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環保、節能技術開發;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有機肥料技術、土壤改良技術的開發;工程技術咨詢、服務;環保設備、廢棄資源處理制劑、環保新型墻材(不含危險化學品)銷售;城市生活廢棄物的清運、轉運處理、處置,渣土運輸;污水、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處理;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處置;城市清潔服務;化糞池清理及處置,移動廁所設計、制作、銷售、租賃、維修、保潔服務;園林綠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銷售及技術咨詢、培訓和信息服務;城鄉環衛一體化項目經營、技術設計開發、技術服務轉讓、技術咨詢、培訓服務;環衛設備車輛銷售、租賃、汽車配件、機械電器設備、工程機械維修。)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道路清潔;室內裝飾裝修;園林綠化設計及管理;水電安裝;家政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