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城區園林綠化養護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城區內市容環衛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城區清潔費及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承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宣傳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的法規、政策,總結推廣環衛管理、建設和科技發展經驗和成果,交流相關技術、經濟和市場信息。
環境衛生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清潔服務;物業管理;房屋、土地中介服務;園林綠化工程服務;綠化管理、養護服務;病蟲防治服務;工業垃圾處理和運輸;城市水域垃圾清理;污水、污泥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可再生能源領域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再生資源回收(不含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報廢汽車等需經相關部門批準的項目);生活垃圾焚燒爐渣綜合利用;固體廢物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運輸貨物打包服務;道路貨物運輸代理;機械出租服務;車輛租賃、運輸服務;銷售:陶瓷制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投資開發、經營及管理佛山(清遠)產業轉移工業園;清遠市高新區內土地開發及整治、基礎設施及公用設施的開發、建設、經營;物業管理服務、市政工程維護、環衛、綠化管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鄉鎮、農村以及街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掃、保潔、各類垃圾收集轉運;下水道疏通、污池清理、消毒滅菌;園林綠化工程、綠化養護管理;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氣、生物質能發酵沼氣、發電機組余熱開發利用,沼氣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工程建設和設備開發和生產,銷售自產產品;以批發的方式從事發電機組、機電設備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參與開發區內一級土地的開發、收購、整理、儲備;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的投資、開發與經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設備租賃、技術咨詢、信息咨詢(不含期貨證劵咨詢);招商引資服務;投資管理、策劃、咨詢服務以及法律許可的其他經營項目;汽車租賃;綠化管理;環衛及市政設施管理;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保項目投資;環保安裝工程;從事廣告業務;企業形象策劃;國內貿易;環保產品、環保設備的技術開發與貿易;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的技術信息咨詢服務;經營進出口業務。倉儲服務;城市垃圾分類處理服務。
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裝修工程,房屋拆遷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管道清理,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分類回收清理及填埋,物業管理,機械設備租賃;銷售:建筑材料、裝飾材料(除危險化學品),五金交電。(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不含勞務派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環保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鋼結構工程;城市園林工程;隧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堤防工程;土石方工程;給排水工程;管道安裝工程;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服務;害蟲防治服務;建筑物清潔服務;物業管理;市政設備、環衛設備安裝;市政工程設計;拆遷工程;工程監理;銷售:商品混凝土及瀝青混凝土(除危險化學品);機械設備租賃;腳手架租賃;花卉,草木種植和養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負責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原材料試驗、檢測等。承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放海東新區“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相關工作的主體
環保、水處理、固廢、污泥、河道淤泥、環衛、廢氣處理、環境修復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環保工程、水處理工程、固廢、污泥、河道淤泥及廢氣處理工程;環境修復工程的設計施工,市政公用工程的設計、安裝施工、調試,水利水電工程的設計、安裝施工、調試,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廢氣處理工程的設計及設備安裝,管道工程服務,水處理設備及環保設施運營管理,機電設備安裝,節能技術、清潔生產技術的咨詢服務;以下經營范圍限分支機構經營:生產加工環保及水處理設備、固廢、污泥、河道淤泥及廢氣處理設備,環境修復設備;銷售環保及水處理設備、固廢、污泥、河道淤泥及廢氣處理設備,環境修復設備,凈水設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焚燒發電及設備供應,生活垃圾處理,廢棄物再生能源項目投資、建設、運營,環保新能源項目投資,環境園投資建設,垃圾收運、環衛一體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焚燒發電。(經營范圍不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衛生監督,衛生作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