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垃圾分類處理;土石方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道路綠化工程、室內裝飾裝潢、水暖電控安裝工程施工;普通貨物道路運輸;建筑工程勞務服務。(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物業服務;鐘點工服務;家電清洗;道路清掃;水電安裝、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搬家服務;代駕服務;清潔用品銷售;垃圾清運、垃圾轉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焚燒處理生活及工業垃圾;利用焚燒垃圾產生的余熱進行發電;利用爐渣生產環保建筑材料進行綜合利用。(上述經營范圍中涉及國家專項審批事項的憑有效許可證件經營)*
城市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企業管理服務;綠化市政養護管理;公園景區管理;環衛管理;物業管理;家政服務;醫療管理服務;園林、市政、消防、電力、裝修、照明、景觀及環保工程施工;建材、食品、醫療器械銷售;文化旅游產業開發管理;會展會議服務;影視制作;演藝演出;酒店管理;環境污染治理及檢測;土壤治理;水治理;環保產品設備研發及銷售;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代理服務;物流管理;船務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太陽能LED路燈的科研開發及銷售;市政工程、體育工程、場館建設工程的施工;文體用品、燈具、勞保用品、環衛設備、廚衛設備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境衛生清掃、垃圾糞便處理;環境衛生維護、公共廁所清掃、道路清掃、污水、廢氣、廢渣處理下水管道的管理服務;環境衛生設施的設計、安裝、銷售(經營范圍中涉及前置審批的按許可證核準范圍經營)
環衛設備、水處理設備、液壓設備及氣動設備的研發、制造、銷售;環衛及環保工程的設計、施工;垃圾的再處理及利用;機電設備、運輸設備及建筑材料的銷售;貨物、技術進出口(國家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的貨物、技術除外);道路清掃和保潔;公共廁所管理服務;垃圾清運;建筑物清潔服務;園林綠化養護服務;環衛車輛的銷售;環境保護與治理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垃圾回收、加工銷售;再生磚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道路清掃和保潔,公廁衛生管理,垃圾處理及清運,環衛設備設施銷售與維修、維護;環衛信息及工程式咨詢服務;環衛工程有關的網絡信息發布;環衛專項業務培訓;會議會展服務項目;物業管理,園林綠化;環衛技術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市政道路清掃保潔、維護;市政工程施工;園林綠化景觀的設計與施工;環保工程及新能源開采及利用;交通設備、設施清洗、維護;城市道路和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及處理服務;建筑物清潔服務;綠化管理、養護、病蟲防治服務;固體廢物治理;水污染治理;日用品和衛生消毒用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新能源二輪車、三輪車、四輪車、老人代步車、摩托車、旅游觀光車、環衛車及專用設備、農業機械、漁業機械、建筑機械、工程機械、發動機和發電機、汽車零部件、五金配件、機械自動化設備研發、制造、裝配、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環保工程設計與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機場場道工程、通信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古建筑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養護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機電工程、房屋拆遷工程、冶金、石油化工、環保、鋼結構、消防設施工程與施工、園林綠化工程設計與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設計與施工、電力工程設計與施工、地質災害工程、電子與智能化設計與施工、體育場設施工程、街道清掃、城市環衛工程、門窗制作銷售與安裝、管道工程;建筑勞務分包;機械設備租賃;建材銷售;房地產經營與開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取得許可證件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保潔服務,土方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市政工程(以上工程均憑許可資質經營),建筑材料、五金交電、日用百貨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水處理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陶瓷和聚合物過濾膜、組件及零配件的批發、進出口和傭金代理(拍賣除外)及相關配套服務。(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及售電;蒸氣生產;垃圾焚燒設備生產、組裝;可再生能源項目及環保設備的投資、開發;污泥處理。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城市生活廢棄物的清運、轉運、處理和處置(含餐廚垃圾);生活垃圾處理;移動廁所服務。(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不得開展經營活動)。道路機械清掃保潔、沖刷、噴霧壓塵、冬季除雪、清除非法小廣告;環衛清潔服務;垃圾處理技術的開發;環衛及垃圾處理項目的咨詢、設計;環衛工程設計;環衛設備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可開展經營活動)。)
市政公用工程、自動化工程、機電安裝工程、環境工程的技術開發、設計、施工及服務;市政設施設備維護、園林綠化工程、景觀工程、城市亮化照明工程的施工;非公路休閑車、助動自行車、市政環衛車輛、清潔設備、園林設備、管道疏通設備、輸配電及控制設備、服裝鞋帽的研發、生產及銷售;道路、水域、河道保潔;垃圾分類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歸集、運輸、處理服務;物業管理;市政環衛車輛及設備的租賃;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消防器材、橡塑制品、垃圾袋、果殼箱、日用百貨、五金交電、電子產品、自動化設備及配件、汽車及配件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