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危險化學品除外)回收、利用、銷售;環境污染防治;裝卸、搬運服務;回收編織袋;工業固廢、工業尾廢、城市生活垃圾、發電廠焚燒飛灰的處理;鋼廠(水渣、爐渣)、五金、勞保用品、建材銷售。(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垃圾填埋氣發電(項目裝機容量在國家能源局規定以下);垃圾填埋氣發電工程項目開發;建筑垃圾處理;熱水銷售;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污泥處理;新能源技術開發及利用。
垃圾焚燒發電,垃圾處理服務,垃圾處理技術研究及相關技術服務。
服務:環衛技術、環保設備、節能產品、水處理設備、環保技術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及成果轉讓,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廢舊物資回收(除拆卸加工危險廢物經營),市政工程,環境工程,環保工程,水處理工程,保潔服務。
工業與民用建筑;房地產開發銷售及售后服務;農產品初加工、銷售;園林綠化;文化旅游;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水利工程;天然氣和熱力管道安裝;物業服務管理;建筑材料加工、制作、銷售;房屋租賃;勞務分包、路燈安裝與維護、環衛一體化、工程管理咨詢
建筑工程項目投資;建筑工程機械租賃;工程設備及金屬結構制作、安裝;憑資質從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土石工程、堤防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及維護;提供勞務服務;設計、制作、發布國內各類廣告;物業管理;清掃保潔服務;垃圾轉運;通信設備安裝;通信線路、通信管道的施工、維修及維護;黃沙、石料、砌塊磚、混凝土、水泥制品加工、銷售。(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憑資質證從事城市道路工程、公共廣場工程、生活垃圾轉運站工程、污水處理工程、供水管道及污水管道安裝、房屋建筑工程、鋼結構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環保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國家有專項規定的經營項目經審批后憑有效許可證方可經營)*
物業管理、物業服務;停車場管理;家政服務、保潔服務、管道疏通服務;房屋維修、拆遷服務;房屋建筑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安防監控工程設計、施工;建筑材料、機電設備、燈光照明設備、安防監控設備銷售、安裝、維修;提供勞務服務;日用百貨、五金電料、水暖器材、潔具銷售;垃圾清掃、轉運、處理。(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工商業、農牧業、房地產項目、超市項目、酒店項目及建設項目的投資;新農村建設項目、農家樂項目、農業觀光旅游項目及農業項目的綜合開發;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不含投資、融資咨詢及金融業務)、營銷策劃服務;汽車配件、五金、服裝制造、銷售;建材、百貨、日用品銷售;蔬菜種植;牲畜、家禽飼養、銷售;內陸養殖(不含珍珠)、銷售;汽車修理;房屋、土地、廠房、漁塘、機械設備租賃;礦山修復;環境治理;園林綠化;污水處理;垃圾清運。(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建筑工程項目投資;建筑工程機械租賃;工程設備及金屬結構制作、安裝;憑資質從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堤防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市政工程、通信工程施工及維護;提供勞務服務;設計、制作、發布國內各類廣告;物業管理;清掃保潔服務;垃圾轉運;通信設備安裝;黃沙、石料銷售;砌塊磚、混凝土、水泥制品、石制品加工、銷售;白蟻防治。(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再生資源回收;環保技術的研究、開發;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生活垃圾焚燒灰渣資源回收及綜合利用、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水體凈化與水環境綜合治理及修復;煙氣綜合處理研究及工程設計。(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3.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即:21層(含)以下、單跨度30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95米(含)以下的建筑物;建筑面積13萬平方米(含)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兼營范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限項):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即: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度10米(含)以內橋梁工程、公共廣場工程、2萬噸/日以下給水廠、1萬噸/日及以下污水處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給水及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內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內污水管道、生活垃圾轉運站;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勞務類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級;水利水電工程叁級;公路橋梁工程叁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土石方爆破工程叁級;鋼屋架工程;消防改造(憑取得的相關資質或許可方可開展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餐廚垃圾收運服務;餐廚垃圾、廢棄油脂、畜禽屠宰修割肉品廢料及三腺、收集、加工、處置(生產加工產品不得作食用油銷售,未經無害處理不得喂養畜禽);工業廢棄油脂回收、加工、處置;潤滑油、防水材料的加工及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加工;渣土運輸;建筑材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為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設施運營與維護、環境衛生監督、環境衛生作業管理、建筑物外觀管理、戶外廣告設置與外觀管理、道路容貌管理、廣場容貌管理、交通工具密閉運輸與外觀清潔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固體廢棄物(不含危險品)處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提供環保技術研發、推廣及咨詢服務,提供軟件技術開發、咨詢及轉讓服務。(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生活垃圾填埋氣收集、發電;余熱發電;污水處理。(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