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環保產品銷售;脫硫脫硝技術咨詢、推廣服務;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環保節能技術開發服務、咨詢服務、交流服務、轉讓服務;商品混凝土的生產、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保技術推廣服務;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及其再生利用,生物質致密成型燃料制造。(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發電;銷售其產生電力、灰渣、蒸汽、熱水及相關副產品;城市垃圾焚燒服務;研究開發垃圾處理技術、提供相關的處理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機動車維修(大中型客車維修、大中型貨車維修、小型車輛維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發動機修理)(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叉車、吊車、礦用無軌膠輪車、發電機、翻斗車、環衛專用車維修;汽車配件銷售;汽車裝具裝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普通貨運(憑道路運輸許可證經營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土石方工程;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酒店管理;住宿服務;餐飲服務;洗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不含特種設備);安防監控設施工程、管道安裝工程、電力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鋼結構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體育場地設施工程;預拌商品混凝土銷售;鋁合金制品制造及安裝、卷簾門制造及安裝;高低壓配電柜、變壓器的安裝及銷售;建筑裝飾材料、鋁合金型材、陶瓷制品、五金交電、電線電纜、鋼材、管材管件、環衛設備、勞保用品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煤炭、煤泥、煤矸石、焦炭、粉煤灰、石硝、建筑材料、工礦配件、五金電料、電線電纜、水暖管件、鋼材、閥門、PE管、水泥、水泥干拌砂漿、沙子、機電設備、建筑設備、環衛設施設備、塑料制品、辦公用品、電腦耗材、勞保用品、日用百貨、汽車裝具的銷售;鋁合金門窗、塑鋼門窗安裝;非生產性廢舊物資回收;物業管理服務;保潔服務;道路清掃保潔;綠化養護;垃圾清運;家政服務;停車場管理;酒店管理;職業中介服務;洗車服務;汽車保養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機電設備安裝工程(不含特種設備);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古建筑工程;鋼結構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防腐保溫工程;物業管理服務;安防監控設施工程;管道安裝工程;電力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鉆井工程;建筑勞務分包;機電設備租賃;墻體彩繪;廣告設計、制作;五金交電、電線電纜、管材管件、勞保用品、辦公用品、家具的銷售;環衛設備、環保設備、高低壓配電柜、變壓器、太陽能、空氣能、電熱水器的安裝及銷售;空氣凈化器、凈化水設備、直飲水設備、供水消毒設備、水處理設備的生產、銷售及維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能源的研究開發;銷售鐵礦粉、建筑材料、耐火材料、橡膠制品、鋼材、潤滑油、機械配件。(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發電;銷售其所生產的電力、灰渣、蒸汽、熱水及相關副產品;城市垃圾焚燒服務、餐廚及廚余垃圾處理、建筑垃圾處理、垃圾滲濾液處理、污水處理、垃圾中轉站、垃圾運輸、垃圾分揀、垃圾清掃;研究垃圾處理技術、提供相關的處理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市政保潔、生活垃圾清運服務;垃圾車、工程車、液壓設備的維修;垃圾車配件、工程車配件、液壓元件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研究開發生物制品;批發零售建筑材料、水泥制品、電煤、金屬材料、紡織品、環衛設備、棉紗、毛巾類產品、床上用品、塑料制品、塑料制品原料;園林綠化養護;道路保潔;垃圾清運;化糞池清掏;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依法對縣城建成區環境衛生進行管理。研究制定全縣環衛發展政策措施;負責制定環衛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新建、改造生活小區環衛配套設施規劃論證與竣工驗收;負責城區環衛設施拆遷審批;負責制定環衛工作標準,并督促貫徹實施;負責監督指導各單位衛生責任區工作;負責城區道路的衛生工作,垃圾清運和無害化處理;負責單位自產垃圾清運;負責城區內民辦保潔、清運公司的資質審查與管理;負責生活垃圾處理廠的業務指導。
生活固體廢棄物運輸處置、固體廢棄物相關產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理、處置;道路保潔。(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垃圾清運、生活垃圾清運、土方工程施工、社區綠化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道路綠化工程、道路工程施工與維修;普通貨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一、研究制定開發區環衛行業發展的政策和行政措施。 二、負責制定環衛工作標準,組織檢查督促環衛作業標準的貫徹實施。 三、參與新建小區環衛配套設施的規劃論證與竣工驗收。 四、負責開發區內特種垃圾建筑垃圾和各種生活垃圾的專項管理和無害化處理。 五、負責開發區內民辦保潔清掃與清運公司等相關專業隊伍的資質審查與管理。 六、負責單位自產垃圾的自行清運的管理。
建筑垃圾清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運;土方工程施工;社區綠化工程、園林道路綠化工程、道路工程施工與養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銷售建筑裝飾材料;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環衛保潔服務;路政工程施工;橋涵建設工程施工;交通標識工程施工;工程機械租賃(不含融資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